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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实验守则
时间:2015-03-05    浏览次数:176     

学生实验守则

第一条 为了顺利完成实验实训任务,确保人身、设备的安全,培养学生严谨、踏实、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和爱护国家财产的优秀品质,特制定本守则。

第二条 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,明确目的要求,了解实验的基本原理、方法和步骤。

第三条 实验时要集中精神,遵守操作规则,认真操作,仔细观察,积极思考,如实而详细地做好记录。

第四条 遵守实验纪律,按实验要求穿好实验服,必要时戴防护镜、防护手套等;保持实验室内安静,不准大声喧哗,不得到处乱走。

第五条 爱护实验仪器和实验设备,注意节约水、电、气和药品。每人应该使用自己的仪器,不得动用他人的仪器;公用仪器和临时共用的仪器用毕应洗净,并立即送回原处。如有损坏,必须及时登记补领。

第六条 注意保持实验工作区的整洁,实验台上的仪器应整齐地放在一定的位置上,并保持台面的清洁。废纸、火柴梗和碎玻璃等应倒入垃圾桶,酸、碱和有害物质等废弃液不能随便乱倒,必须放入指定的废物桶内。

第七条 使用精密仪器时,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,细心谨慎,避免因粗枝大叶而损坏仪器。如发现仪器有故障,应立即停止使用,报告教师,及时排除故障。

第八条 实验结束后,应将所用仪器洗净并放回实验柜内。实验台及试剂架必须擦净,最后关好门、水、气等开关。实验柜内仪器应存放有序,清洁整齐。

第九条 对突发的意外事故应保持镇静,切勿惊慌失措;遇有烧伤、烫伤、割伤时应立即报告教师,及时急救和治疗。

第十条 对违反本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造成的事故,认真追查当事人的责任,严肃处理。

第十一条 本守则由生物与食品技术综合实训基地负责解释,如有与学校相关规定不符或抵触之处,应以学校规定为准。 

第十二条 本守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。

 

学生实验守则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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