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践教学
示范建设
友情链接  
  当前位置:首页  实践教学  顶岗实习  学院相关制度
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实践有关规定(试行)
时间:2011-04-25    浏览次数:119     

作者:实践科

    为了建立正常的实习实践教学秩序,确保实习实践教学工作的安全、有序进行,提高实习实践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,特制定本规程。
    一、目的要求
    实习实践(简称实习)教学是整个教学过程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。学生进行实习的目的和要求是:接触实际,了解社会,巩固所学理论,获得本专业初步的实际知识,以利于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。
    二、实习大纲
    根据教学计划要求,由专业教研室组织人员制定各专业的实习大纲,经所在系审定,报教务处备案。
    三、实习计划
    根据实习大纲和实习场地,各专业教研室提前派指导教师,赴实习地点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制定实习计划。实习计划应经所在系主任审批,报教务处备案。
    四、实习单位的选择
    在满足实习要求的前提下,本着就地就近的原则,选择专业对口、技术较先进、实习经费开支少的单位作为实习基地。
    各专业应做好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,每专业均应有1-3个实习基地,签订好相应的协议,使实习基地相对稳定。
    五、组织领导
    各系(专业教研室)在学生实习前,选派有经验、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担任指导。指导教师应全面负责实习中有关工作,并在实习前应先期到达实习单位,考察实习条件、落实实习安排。每班应该有一至二名指导教师,并指定一名教师为负责人。
    学生进行实习前,各班级应成立学生实习队(组),指定实习队(组)长,也可配备若干委员,协助实习指导教师做好思想政治、组织纪律、生活后勤、义务劳动、文娱体育等工作。
    实习出发前,必须进行实习前教育,开展思想动员,学习实习大纲和实习守则,了解实习计划,明确目的要求,宣布纪律、并进行安全检查,必要时可补充实习中会遇到的有关知识。
    六、实习劳保用品
    各专业根据本专业特点,提出所需劳保用品经费计划,经所在系审查后,由有关职能部门报主管校长批准,财务处执行。
    劳保用品由各系负责管理。
    七、实习经费
    实习经费预算,按二级管理有关政策执行。实习费用包括旅差费、实习管理费、住宿费。讲课酬金、劳保用品自然消耗补充等。
    师生实习期间的旅差费按有关规定标准支付。借款手续按计划财务处规定执行。
    八、实习考核
    实习期间,学生每天的实习内容应该及时填写在“实习鉴定表”上,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,全面、系统地做出实习总结,撰写“学生实习实践报告本”,指导教师应该经常抽阅学生“实习鉴定表”,并可布置思考题。实习结束时,由指导教师审阅“实习鉴定表”后提出评语,作为成绩考核的依据,未写实习日记与报告的学生,不准参加实习成绩考核。
    实习鉴定表和实习实践报告本由学校和各专业统一提供。实习结束后由所在系集中保管,不得丢失,三年后,除有参考价值的留作资料外,其余自行处理。
    实习成绩按五级记分制评定,(具体标准见附件一),未参加实习者必须补实习,成绩不及格者不得毕业。
    成绩一般以业务考查为主,按实习大纲要求进行评定,结合实习期间的思想表现、劳动纪律、实习态度以及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情况,进行综合评定。如思想表现特别差,影响厂校关系的,也可定为不及格。
    考核方法,由指导教师决定。可采用评阅实习报告、笔试、口试或布置作业,也可几种结合,应当尽量争取企业负责实习人员参加。
    实习结束后,指导教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,并将学生实习成绩报学生所在系和教务处。
    九、指导教师职责和对学生要求
    实习指导教师职责见附件二。
    学生实习实践守则见附件三。
    十、实习总结
    实习结束后,应及时进行实习总结,实习总结应真实可行,并作为实习资料一并归档。
    十一、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    十二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    附件:
    1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实践成绩评定标准
    2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实习实践指导教师职责
    3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实践守则

 

附件一: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实践成绩评定标准

    1、优秀:达到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要求,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、系统的总结,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,提出独立见解。实习态度端正,并表现突出者。
    2、良好:达到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要求,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较全面、系统的总结,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。实习态度端正。表现较好者。
    3、中等:达到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主要要求,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。平常表现一般并无违纪者。
    4、及格:达到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基本要求,但不够圆满。能够完成实习报告,内容基本正确,但不够完整系统。实习中有违纪行为,经教育能改正者。
    5、不及格:未达到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所规定的基本要求,实习报告马虎或内容有明显错误。实习中有违纪现象,经教育不改或严重违纪影响厂校关系者。

 

附件二: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实习实践指导教师职责

    一、根据实习大纲、结合实习单位的情况,拟订实习计划,报所在系领导审批,教务处备案。
    二、负责实习前准备工作,安排好实习学生的食宿、交通及技术报告等事项。
    三、对学生阐明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内容,使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和要求。
    四、实习中,经常研究实习情况,检查学生的实习日记。引导学生深人学习,可布置一定量思考题,并指导学生完成实习报告,努力使实习工作达到大纲的要求。
    五、以身作则,言传身教,严格要求学生,全面抓好学生的思想、学习和生活。要严格管理学生的考勤,及时表扬好人好事,批评违反纪律的现象及错误思想。对于严重违反纪律的学生,要及时进行处理,直至停止其实习并向学校汇报。
    六、为确保实习顺利进行,实习队各种活动必须由指导教师安排或批准,并与厂方一起负责指导学生安全操作。
    七、指导教师要经常与实习单位取得联系,争取厂方的指导和帮助,搞好实习,处理好厂、校关系。
    八、遵照学校的有关规定,负责实习经费的计划与开支。
    九、认真做好学生的实习成绩考核工作,严格按五级记分制评定。
    十、实习结束后,负责做好实习小组的总结评比工作,并写出实习小组的书面总结,经集体讨论,分别报所在系和教务处。
    十一、做好实习过程的相关资料收集与整理,在实习结束后及时移交系或教务处。相关资料包括:
    1、实习教学计划、实习时间安排表。
    2、实习教学大纲、实习过程记录、实习教学检查记录等。
    3、实习教材、实习手册、实习指导(计划)书等。
    4、实习报告(包括设计图纸、设计计算说明书、大型实验报告),学生实习笔记、学生实习鉴定表;实习基地对学生实习的反馈等。
    5、带队教师的实习日志、实习总结,学生干部记录的实习日志,实习指导教师的总结、实习成绩。
    6、学生实习成绩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附件三: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实践守则

    
    一、凡参加实习实践的学生,除遵守学校学生手册规定外,必须遵守本规则。
    二、学生要充分认识实习的重要性,端正习训态度,理论联系实际,刻苦钻研实践操作技术,圆满完成实习任务。
    三、服从学校的实习安排,虚心听取校外实习单位带教教师或学校带队(指导)教师的指导,未经实习单位同意,不得擅自进人档案(资料)室、变电房、油库、材料库等非指定实习场所。
    四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,不迟到、早退、旷工,上班时间不做与实习无关的事。
    五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,未经带教或带队教师允许,不得擅自开动机器设备,杜绝设备损坏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。
    六、讲文明、讲礼貌,遵守公共道德、尊敬师长。搞好实习场所和生活场所的卫生;爱护公物,不拿实习单位的财物,损坏东西照价赔偿。
    七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,实习期间,请假制度与课堂教学时相同。一天内由带教(指导)教师审批,一天以上由学生所在系审批。
    八、严禁吸烟、酗酒,不谈情说爱,禁止入夜总会、卡拉OK厅、游戏室等营业性场所。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,不得到江河、溪塘游泳、洗澡。在校外实习,原则上不得个人单独外出,路途注意人生安全。
    九、及时做好实习资料的收集与整理,坚持每天记实习日记(记录),按时完成实习作业,实习结束时,写好实习报告、论文等。

版权所有©2008-2017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校 《生物与食品技术综合实训基地》 技术支持:苏迪科技
地址:中国浙江省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林街280号 邮编:310018  浙ICP备0606060606号
您是第
位访问者
本站为非营利性站点,部分参考资料从网上搜集获得,严禁商业行为。如果涉及侵权行为,请及时告知,我们立即删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