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实践科
为加强学生校外顶岗实习期间的教育管理,保证学生顺利完成校外顶岗实习任务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以及学院有关学生管理制度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总体要求
各系要高度重视校外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,切实加强实习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。通过校外顶岗实习,使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,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纪律观念,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,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。
校外顶岗实习指导老师主要由专业教师、班主任、年级辅导员担任。各系原则上要安排专业教师担任班主任,给各年级配备2-3名专职辅导员;三年一轮。
二、思想政治工作
(一)学生在校外顶岗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,应在校学工部、团委和实习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有计划地进行。
(二)校外顶岗实习期间,学生的政治学习、党团活动原则上按照实习单位的安排组织进行。因实际需要由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内容,学校将统一下达学习计划和要求,具体由各系负责实施。
(三)学生在校外顶岗实习期间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实施,各系要指导学生通过网络、电话、短信等方式,及时联系院、系心理教师进行心理咨询。
(四)各系要及时了解实习学生的思想动态,切实做好教育引导工作,尽力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。
三、日常行为管理
(一)对学生在校外顶岗实习期间的教育管理,应坚持学校管理和实习单位管理相结合、以学校管理为主的原则,具体工作由学生所在系负责落实。
(二)各系要在学生校外顶岗实习前强化行为规范、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教育,培养学生爱岗敬业、吃苦耐劳、开拓进取的优良品质。
(三)学生在校外顶岗实习期间,各系应视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等不同情况,安排班主任、年级辅导员、专业教师等作为实习指导老师或联系人,具体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。其职责为:
1、及时联系实习学生,关心学生的工作、学习和生活。
2、督促学生履行日常行为规范,遵守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和劳动纪律,服从单位安排与管理,积极参加生产实践。
3、办理学生请假具体事宜(学生因事、因病请假按学校学生请假制度办理,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电话联系履行请假手续)。
4、负责做好学生在校外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、综合表现鉴定等工作。
5、负责实习学生单位变更登记工作。
6、协助做好校外顶岗实习学生违纪处理。
(四)各系要加强与分散实习学生的信息沟通,督促校外实习学生联系人每周通过电话、网络、短信等方式与学生联系,定期组织人员巡回走访,及时做好情况记载。
(五)班主任应在本系的统一部署下,具体组织好本班学生的实习工作,及时了解并反馈学生校外顶岗实习情况。校外顶岗实习结束后,要做好实习学生返校后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。在学生校外顶岗实习期间,班主任津贴、考核奖按现行标准发放。
(六)校外顶岗实习结束后,各系应根据校外顶岗实习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总结、评比,对表现突出的学生在评奖推优方面予以优先考虑。
(七)对于在校外顶岗实习期间违反学校或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的学生,按《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的规定,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,按国家法律规定处理。
四、安全教育及管理
(一)坚持以人为本、预防为主、教管结合、依法办事的原则,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。各系要在学生校外顶岗实习前,制定学生校外顶岗实习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预案。组织学生进行法制观念、安全常识、校纪校规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,指导学生增强劳动安全意识、自我保护意识,保障生命财产安全。
(二)学生在校外顶岗实习期间,除自觉遵守学校有关学生管理制度外,还须做到:
1、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,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抢、防病等工作,确保交通安全、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。
2、严格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上岗实习。出现设备工作不正常和其它影响人身安全的情况时,应及时向实习单位和实习指导教师报告。
3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,因事、因病须同时向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请假。
4、顶岗实习期间,不得擅自变更实习单位。确因实习单位原因需调换的,须经本系核实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离岗手续。
5、因实际情况需要在实习单位外租房住宿者,应将所租住房的地址等相关信息如实告知老师和家长。
6、在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堂、饮食店、商店进餐或购买食品,注意饮食卫生。
7、分散实习的学生每周至少一次与校内实习联系教师联系。
8、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时,要及时向学校和实习单位报告。
(三)在接到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报告后,学校相关部门要按照《学院突发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处置工作应急预案》的要求,及时做出反应,尽力控制事态扩大。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,妥善处理好学生伤害事故。属于实习工伤事故的,由实习单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。
五、本规定由学生工作部(处)负责解释。
六、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。